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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互聯網應用漸趨普及,創造了很多一夜致富的神話,如Yahoo!, Google, Youtube 及facebook等.網民爭相參予網上虛擬世界活動,尋找現實世界的一種另類生活模式.但有網民或壞份子,誤以為虛擬世界無王管,於虛擬世界中胡作非為,如盜取他人的虛擬資產,發放不負責的言論等.
其實作為一名香港執業律師,我已經常接受報章或傳媒訪問時刻意強調不論是在虛擬或真實世界中,大眾亦應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法律方面,無論是在虛擬或真實世界中一樣受規管,正如我於2007年12月7日於經濟日報的訪問中回應關於虛擬世界第二人生Second Life的專題訪問時,有以下的回應:

網上犯罪 難逃法網
  
執業律師鄧達明認為,目前已有相關法例針對網上虛擬世界的刑事法,過去亦有成功檢控例子,包括在網上盜取遊戲武器及自稱三合會成員等罪行,警方亦成功控告有關人士盜竊罪,以及引用打擊三合會條例檢控。
可控不誠實取用電腦
  他強調,最後一也可以引用不誠實取用電腦罪行,檢控相關人士。
  他補充,普通法法例的涵蓋面較廣泛,法官會因應當時社會變化,在法例上加以解釋,故不擔心難以拘捕或控告「第二人生」可能衍生的罪行,呼籲市民不要以身試法。